看逢星期六播放的港台節目《設計城巿》,一邊覺得嚮往神馳,另一邊,又忍不住慨嘆,如此煞有介事的《設計城巿》,其實,就是暗示我們這個城巿,所謂設計,仍然是未竟全功的身外之物吧。

我們有很多人材,但是,大部分的設計,仍然只停留在小聰明階段,設計師難得的反應快與靈活變通才能,統統被扭曲成抄得快好世界的熟手技工。

那些讓全世界欣賞傾慕的設計大師,統共跟自身國家文化與歷史有深刻反思,根部紥實,從傳統中以自身經歷,加以回應,才成就一家之言,讓世人嘆服。

然而,香港這城巿,偏偏是最欠缺歷史與傳統的地方。

別說是創作時讓你汲取養分的根,就說是生活,很多人也根本不懂得反思。

不少設計師朋友跟我苦笑說,這裡哪有設計這行業?統共是滿足客戶的服務業而已。

是的,客戶要你怎改你就怎麼改,媚俗、反智、畫公仔畫出腸,什麼設計,做完根本不想被人知道是自己的手筆。

可是,每年從設計系畢業,以為自己很懂得設計,很有品味,胡亂去批評人家的,卻越來越多。

這些人,講人家永遠天下無敵,你叫他們拿些作品出來亮相,批評人家的毛病,卻全部可以在自己的作品裡清楚尋找得到。

真是弔詭呵?越是不懂得設計,卻越是裝懂,以為這就可以粉飾自己蒼白空虛的生活,令自己靈魂與肉體同時提昇,卻總在無數細節裡,暴露了自身最巿井的歐巴桑歐吉桑心態。

 

 

沒有人留意到《原來戀愛3》比之前兩本排版密了,每版排多了四行,卻仍然會有人幼稚地認為,如果一本書中間出現空白頁,就是騙錢的行為。

你有沒有想過,一本書省回那空白的一兩頁,外觀上看來其實並無分別?請你用腦袋細心想想,一本書,會不會因為多了兩三版空白頁,書脊就會變厚?就能讓人以為這本書很厚很夠分量,因而心甘情願買回家看?

不把書排得密麻麻,是因為不想感覺太壓迫。如果一本書的內容已經很教人喘不過氣來,你還把書排得像佛經那麼密,就是沒有考慮到讀者的閱讀感受,是失敗的設計了。

把文字的質與量用可笑的正比例去審視,堅信字多就是好,以為本書排版排得密枳枳就叫做抵睇,統共是設計盲的心態與想法。

如果文盲是一種必須正視的問題,那麼,設計盲,也是一種必須通過教育去改善的問題。

如果排得密就叫做好看,為什麼那些磚頭書沒有人願意讀?為什麼那些書從沒有被人讚過設計出色,讓人讀得舒服?

看書不是打邊爐或者自助餐,不是分量多、把你擠飽就叫做好。

如果你只停留在重量不重質的層次,一旦出現空白頁、一版字數較少或者每版空白部分多就以為騙錢,你的腦袋,坦白說,其實尚未開化。

大概,你對寫作的概念,也一直停留在中學作文四百字不斷廢話繞圈呃字數,拖到夠字數就隨便收筆交功課的程度。

總之,量夠,就自覺足夠,自欺欺人。

如果你是這樣的話,那麼,你就多買一本《辭海》或者《聖經》,天天抱著讀吧。對你現階段的心智發展,很有幫助。

不必讀我的書了。

 

 

我欣賞西方濃艷美麗的油畫,每次在美術館裡仰望都悠然神往,然而,關於寫作,我卻比較接近我素來傾慕的中國書畫藝術。

中國書法與山水繪畫裡追尋的,是意境。

表現意境的手段,最普遍,是留白。

很久以前有人教門外漢欣賞中國書法與山水畫的美,就說,你別看那些字,也別看那抽象的一點一捺,你試試看沒有墨水的地方吧。

什麼?

即是,你試試看紙上空白的地方。

很多時候,作者想表達的境界,或者含蘊,都在空白處,而不是在那些被填滿了的地方。

這種概念,對只有十七八歲的我,影響很深。

原來可以有這麼酷的事情嗎?竟然,沒有被畫到的地方,才是作者最想表達的部分?太神了吧?

於是,我就開始在我的寫作世界裡,追求這種意在言外的含蓄蘊藉。

而我也漸漸發現,原來很多我深愛的作家,都是處理留白的高手。

如果你真的有讀過我的文字,不管是小說抑或散文,由《無城有愛》裡的詭異短篇,到現在《幸福在右邊》、《超人阿宅》的長篇故事,甚至是《路中拾遺》、《一路走來》以至《原來戀愛》,其實,我都在追求,言有盡而意無窮的部分,在文字沒有提及的部分,在段落與段落之間的空白,在結尾餘音裊裊處,那留白的部分,才是我最想說,卻又沒有正式說明的話。

如是我寫。

我寫,是為了用盡不同方法,迂迴進退、旁敲側擊、所有其他相干不相干都說盡了,卻偏偏不直接挑明的那一句,才是我最想寫,最想你猜到的那句話。

這是我每次費盡心力仍然孜孜不倦地寫的理由。

也是我努力追求的境界。

 

留白。

 

留白是禪,也是意蘊。因為無,故無限。

我太抗拒畫公仔畫出腸的典型與陳濫,討厭把所有都搬出來塞進你嘴巴裡,你不必思考就全盤接收的懶惰,我才寫出這種風格的作品。

因為留白,我才成了我,王貽興的文字,才是這樣子。

不留白,畫公仔畫出腸,把可以用最簡潔準確的形容,衍成冗長繁瑣的字塚,讓人以為有份量、耐看、划算,坊間已經很多人在這樣做了。

如果你認為這就是文學,這就是一本書,這就是設計的話。

你,就繼續抱持這種狹窄的心態,去批評一套很精彩但不夠九十分鐘的電影,去取笑一幅沒有把整張宣紙都填滿的墨寶或者山水畫,去數落總是大大隻碟啲餸卻總是很細舊的法國料理,以及。

去責難一本把五萬多字的作品用較具設計感與思考空間的方式排版的書吧。

就算你認為我不懂設計,我也沒所謂。

只是,我鍾愛欣賞的設計師,為我每本書都付出最大心血,用心為我設計,教我眼界開闊,能窺設計之堂奧,讓我發現原來一本書的設計可以如此創新獨特的設計師,我絕對不容許有誰,以井底之蛙的心態,輕易侮辱。

你就快快去看《72家租客》吧你,裡面爛gag爆瀉,秒秒鐘都有大堆明星,吵鬧密枳,這種電影,你應該會覺得很抵睇,並且把它當寶吧。

不必看我的書了。真的。

 

 

 

 

 

 

猜忖每一本《原來戀愛》究竟是什麼顏色,已經成了我和讀者之間的趣味小遊戲了。

同時,也是我和設計師Henry每次的極限挑戰。

我們有一個小小的默契,就是被人猜過的顏色,都盡量不要用。

在我們拿著pantone色板,想著究竟第3集該用哪種顏色的時候,Henry忽然主動致電問我,這次你的底線是哪裡?

我知道,每次他這樣問,一定是想到了很瘋狂的點子了。

我一如以往,眉也不揚,笑說:「什麼時候我沒陪你瘋過?」

就這樣,我們選用了誰也想不到的顏色。

一種,可以變成任何顏色的,顏色。

這種紙質,香港幾乎沒有任何一本書用過,這種紙,要Henry特地從日本空運過來,再在香港找印刷廠試做,因為工序複雜,做完還要待乾,每一本的折射度,都有那麼點點不一樣。

雖然成本很貴,但感謝編輯Nancy,明知我們瘋狂,還是願意陪我們瘋。

因此,原來戀愛3,就是這般複雜詭譎的色彩了。

魅惑晶瑩,曖昧不定。

放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時候讀,都有不同的光芒。

恰如這本書的內容。

 

 

大概《原來戀愛3》是我寫得最吃力的一本愛情散文。

幾度放棄了,不想寫,擱下了好幾次。

直到後來,從日本回來,等到把《原來戀愛》寫得不像《原來戀愛》,我才找到繼續動筆的理由。

因此,這本《原來戀愛》,跟以往的,既相似,卻又不一樣。

更複雜,更詭譎,更無以名狀。

就如書上所寫,原來戀愛,是一種壅塞的憂傷。

不再是以往對愛情一閃而過的匆匆發現,而是,更深入地思考愛情,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裡面的篇章,一篇動輒四五千字,不再是八百字的短促發現了。

沒有任何一篇在任何專欄裡出現過,全部,都是當我把愛情專欄都辭去後,靜下來思考愛情,深挖的感悟。

原來戀愛,就是這樣。

 

p.s先把很惹人猜想的目錄給大家先睹為快吧。

光是目錄的篇章題目,已經很吸引了哦。

只看篇名,還真猜不到自己裡面原來是寫這些東西的……嘿嘿。

 

 

                                                                

 

0934   

                                                            

別讓人傷害你,好嗎?   

                                           

Knee down          

                                             

不愛了才美麗    

                                                  

Asura           

                                                   

我存在過       

                                                  

Exit entrance       

                                                 

末日來了,你當愛誰  

 

不化妝,做回自己     

                                  

拍拍地拖        

                                                   

Accessory breast     

                                                 

孔雀般的愛情      

                                                

Stay in my life ,but not staying in my mind         

                       

唸妳的名字    

                                                    

女人的未來感     

                                                 

男人,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我沒夠到雲彩,不代表雲彩不存在                                    

 

 

 

 

 

開始了四分一的小說,又停下來了。

身體狀況不太理想,唯有先擱上一擱了。

或者可以勉強寫下去的,但是,為什麼要那麼急迫去完成它呢?

我現在的寫作速度,遠遠超於出版能趕上的速度,還是先慢下來吧,肉體與靈魂扯太遠,距離太久,回不去了的。

而且我知道,忽然不為什麼地停下來的我,總是又再需要蛻變的時候,才本能反應地這麼做。

因此,我樂得如此。

就提前歲晚收爐好了。

儘管迫自己休息了差不多一星期,又蠢蠢欲動。

 

 

沒寫書的這幾天,只寫專欄,卻把大部分時間,都用來看書。

什麼書都看,而且,好一段時間沒興趣再消化的書,這陣子,竟又津津有味地在讀。

重拾毫無功利目的的閱讀,是一件很快樂的事。

讀一本書,其實真的不需要什麼理由的。

只有你沒讀過一本書,卻在人前佯稱讀過,才需要理由——

讓自己開脫。

以減輕內心的自責與虛惴。

 

 

 

當物慾越來越膨脹,當我們因著資訊爆炸與享受,增添了那麼多原罪以外的罪衍,為什麼到今時今日,還是沒有人追究這種佯裝自己讀過某本可以用來唬人的經典書藉的罪呢。

那麼多淫巧怪奇罪名的今日,為什麼,沒有一條叫做「文化訛騙」的罪?

如果偽造遺囑騙錢是罪。

那麼,偽裝自己讀過某本書的証明,騙取他人讚賞與認同,為什麼不算是罪?

日本把專門用言語誘騙對方,虛擬身分,製造天仙局騙去對方金錢的寶藥黨,稱為詐欺師。

為什麼連詐欺獵人都有的社會,就是沒有人去指出這些文化詐欺師呢?

沒看過的書或者電影,卻說自己看過。

不是在聚會被人突然問及,不得不回答的善意謊言,而是為了顯示自己的身分與識見,主動提及,並搬弄他人的意見,當成自己的精僻洞見,侃侃而談那種。

明明沒看過,卻裝作看過。

看過,卻裝作沒有看過。

不去做愛情詐欺師金錢詐欺師,卻跑去做文化詐欺師,多少也是個喜歡文學的人吧。

然而同樣喜歡文學,我卻無法想像,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做,卻毫無愧疚。

就如我無法想像,同樣的文字,在他們的組合演示裡,竟然,可以如此迥然不同。

如此空洞,又如此歹毒。

所謂文學,只是他們展示自己如何熟練操作術語的扶乩表演。

知其言不知其所以言,寫出滿足時下理論與風潮的作品,趁機在文章中堆砌知識,企圖製造某個讓人仰望敬畏的自我形象。

只跟同聲同氣的人圍在一起,互相吹捧,把未發生的事說成快要發生,把未成氣候的說成火紅得很。

比誰都容易眼紅。攻擊同代人,最不遺餘力。

這些,性格語調與氣味大同小異的文化詐欺師,越來越年輕,越來越猖獗,充斥盤踞,為什麼,我們被迫要附和應酬,卻無法輕易指出他們的真身,然後冷笑一聲,轉身離去?

為什麼出版與文學不斷萎縮的空間裡,早死的,總是踏實地寫踏實地讀的人,而不是這些人?

是因為他們的生命力較強,抑或,是文學的衰亡,他們也有責任?

 

 

詐欺師騙的是錢。

文化詐欺師騙的,也許比較高雅,也許比較可憐,視乎你怎麼看吧。

他們騙的,其實只是別人並不在意的認同與肯定而已。

因為害怕坦白承認自己沒讀過會被歧視,被認為不夠文化,所以,拼命搜集勳章,來裝飾自己滿是補釘破洞的衣服。

他們全是皇帝,以沒讀過的書,透明的書頁,來遮掩自己赤裸的軀體。

而我們卻無法像童話裡的誠實孩子那樣,直陳事實。

卻被迫參與大大小小像這樣的國王出巡遊戲。

 

 

如果你身邊人會因為你未讀某本書某套電影而歧視你、看輕你,這種人,你最好儘快遠離。

因為,他們正正就是佯裝訛騙,把未讀過的厚書給自己墊腳,讓自己能睥睨平庸眾生的,文化詐欺師。

 

 

其實。

每個人一定都曾經因著尷尬與情急,撒了好些話語捐式的謊言,說自己讀過什麼跟什麼。

然而,有些人會因為羞愧,而下次不再撒謊,或者為了圓謊,消滅罪疚,而回家急急把書讀過,亡羊補牢,以免下次被人識破。

可是同樣的一件事,不同的人,卻有不同的反應。

有人會發現原來這麼輕易就能夠騙過大家,獲得敬佩欣賞,幹嗎還需要真的花時間心力去讀呢?

乾脆佯裝讀過,搬弄一堆似是而非的空洞術語不就可以了嗎?

 

 

這,就是性格與心地的分別了。

成為文化詐欺師的人,總是那些愛好名譽、急功近利的人。

偶一為之的被動與條件反射式應答,跟刻意佯裝誤導取利,動機與本質上,都是有分別的。

如果你真的覺得那些書,那些作家的名字,讀了,真的能讓你與別不同,感覺完善,你就真的揭開這些書,讀吧。

借來的書名與書頁撮寫資料,無法讓書裡的氣質,在你身上盤桓多久。

唯有真正讀過,感受、消化、反芻、沉澱,讀不通的地方自己找方法去理解,像攀山那樣克服,這本書,書裡的智慧,以及當中險峰才有的無限風光,才真正屬於你,成為你生命你知識的一部分。

讀過但沒留下印象,沒有感悟,跟沒讀過沒分別,不是你不去讀然後騙人說讀過了的藉口。

凡有人走過,必定留下痕跡。

今日還沒引爆的藥引,也許需要將來某些經驗、場合與時機會配合,才能讓你忽然了悟,豁然開朗。

況且,你大方表示讀過卻不懂,總好過沒讀過卻懂得。

 

 

因為很多人都說看過,所以你也不能輸蝕,表示看過。

 

因為很多人都說懂,所以你也要裝懂。
 
說到尾,也是你軟弱。
 
害怕跟人家持相反意見。
 
越多的裝裱掩飾,越是突顯你的平庸與空洞。
 
你只是一條對真正的自己欠缺自信的可憐蟲。
 
也許是蛆蟲,卻一定不是書蟲。

懂得別人消化過濾過的二手讀後感與資料,絕對不等於你就懂得原著。就像你沒看過電影,卻以為看了影評,就等於看過了一樣。

你不過是讀了那人主觀投射的東西——甚至只是那人沒讀過卻裝作讀過,從另一人的記述裡轉借剽竊過來的第三四五六七八手資料而已。

人家吃完神戶牛柳,然後拉了一坨大便,你吃了他拉出來的大便,可以四處向人吹噓自己吃過神戶牛了嗎?

就算你騙得了人,你也騙不了自己。

你其實,只是不斷吃大便而已。

 

 

不要留言安慰我,叫我不要動氣之類。

我根本就平靜得很。

上一篇文章又好,這一篇文章亦如是,寫的時候,我都心如止水。

最近也沒什麼人惹惱了我。

不過是,記下自己冷眼旁觀過的瑣碎,把揉眼時捽到的塵粒,檢視一下而已。

寫作是一條很孤獨的路,做對做錯都無法立刻知道,也沒有人會好心告訴你﹙卻偶然會有人誤導欺騙剛好路過的你﹚,只能不斷內省反省,引以為誡,叫自己不要走錯走遠。

因此,我寫下這篇觀察筆記。

很多留言勸導慰解的朋友,其實,你們都猜錯了我的心意。

不過,也只是印証了,大家各自的主觀投射而已。

其實大家怎麼看,我還是沒什麼所謂的。

只是,自以為很理解,忽然跑過來拍我肩膊,留下一堆莫名其妙的話,然後感覺良好地走開,是不是也需要顧及當事人的感受呢?

尤其,當你拍人家肩膊的時候,人家可能在熟睡,或者正在扒飯……

P.S 某日看到一篇令人莞爾的網誌。某人轉來給我看的。那人聽說我出版很多本書,然後聽別人說其中幾本是專欄結集的作品,就說我騙人,說我懶惰。

喂驢頭,如果所有已發表過的文章選輯結集成書就不准出版,就被認為欠缺誠意,那麼全世界的書會少了幾千萬本,你又知不知道?多少古今中外認真出色的作家,每隔一段時間,都會把已發表過的文章基於某些主題篩選校正,結集推出,難道你不知道嗎?誰規定書一定要新寫的?作品新與舊跟作品水平有必然關係嗎?認為完全沒有發表過的東西就一定很好看很有水準,這是基於什麼邏輯下的結論呢?

妒忌或者不喜歡人一個人,其實不一定要什麼堂皇的理由去自欺或者欺人。

簡單直接說一句你沒讀過我的作品但你不喜歡我,不就乾脆俐落了嗎?

裝成文化詐欺師的模樣,挪用大堆空洞術語壯膽的人,最沒種噢。

前陣子花了四天,寫了八萬字,終於把新書完成。那天線上剛好有很久沒聯絡的副刊記者叫住了我,她問我最近在幹甚麼,我說,寫書。

她很驚訝,第一個反應是問:「又寫?寫唔夠呀?」

那一刻,我是有點反感的。

什麼叫做「又寫?寫唔夠呀」?

為什麼身為副刊文學版記者,熱愛文學﹙至少我認識她的時候,她是﹚的你,會變成這樣?

如果你覺得夠,那是因為寫作對你來說,是有定量的。因此,你才會有夠或者不夠的概念。

縱使我已經叫自己盡量不要想太多,然而,她的語氣,還是讓我萌生感覺很不好的聯想,說你又寫,寫唔夠,就像我們身邊人囉囌責難我們的時候常用的那種句式:你又出街?出唔夠呀?你又去玩?仲玩唔夠呀?你又放假?你又買嘢?你又去旅行?去唔夠呀……統共,都是被目為不必要,甚至,是不正經的東西。

為什麼連一個文學版記者,都會抱持這種狹隘的觀念?

我不知道一個在本巿僅有文化氣息較重的副刊文學版當了那麼多年記者的她,為甚麼也會跟其他不理解文學的大眾一樣,有這樣的反應。在那些人眼中,寫作,就像玩樂、發明星夢一樣,都不是正事,都不腳踏實地,而且不該長久。

然而,你抱持這種想法,是因為你根本沒有真正理解文學,也沒有真正喜歡寫作吧。真正喜歡寫的人,是不會因為去年寫了很多,而今年少寫一點的。你會這樣想,那是因為你把寫作,或者文學,當成了一份工作,做夠就收工。

總之夠Quota,交到差,就搞掂,拍拍屁股放工,做番自己,去玩去拍拖約人睇戲食飯。

如果你真正喜愛你的工作,如果你還沒有麻木,或者變成做果行厭果行的那些人,你,一定不會說出這樣的話。

因此。

當你這樣跟我說的時候,你,已經不再是我當日認識那個你了。

 

 

也許根本不是你的問題。

很可能,你身邊的人,那些同樣被稱為文學記者、文學圈裡的編輯與作家們,都是這樣子。

不是你的錯。

然而聽到你的反應,見微知著地得悉你們的想法和態度,我更加確認,一直以來,無法融入,無法被你們所理解,其實不是我的問題。

縱然曾經一度,我以為是我的錯。

如今倒是終於釋然了。

 

 

無論如何,我還是要感謝你。

因為。

今後,我會連希望你們終於能夠放下偏見嘗試真正理解我的丁點期待,都可以省下了。

 

 

還記得當時另一邊廂,線上有人問我,你終於把新書寫完,接下來會做甚麼?放假?旅行?

我說,接下來,寫下一本囉。

還要問嗎?

真正喜歡寫作的人,是不會停下來,甚至,愈寫愈多的。

 

 

 

p.s這篇文章,寫了很久。其實是今天刊登的太陽報專欄《為什麼會夠》的原文足本。因為文章正式見街,我終於也可以把足本放上來了。

曾經以為是同代人,甚至同路人的,逐一變成這樣子,說不難過,不感唏噓,是騙人的。

 

 

原本打算動手寫第三部曲的我,忽然間,又把計劃先擱一擱了。

因為,讓第二部曲如此驚喜滿意的我,驀然記起,為什麼第二部曲寫得不像第一部曲,是因為我有用時間,讓它稍為發酵沉澱。

沒錯,我是寫完第一部曲,然後跑去寫《原來戀愛3》,再回過頭來寫第二部曲的。

所以,為了不重覆自己,我便跑去做了一些很瘋狂的事了。

是的,我決定,寫小說。

其實為什麼要寫,寫了出不出版,我壓根兒沒有想過,不過是覺得如果這陣子轉而寫小說,那麼回來再寫第三部的我,應該會寫得更好吧,基於這種想法,我就頭也不回跑去寫新的小說了。

這故事,也是在腦裡蘊釀了好一段日子,才慢慢成形,覺得是時候要寫下來的。

為了讓自己不斷提昇,不要原地踏步,我刻意用了一種近年較少使用的方法去寫。

因此,寫得有點窒礙,然而這窒礙,又是我所希望的。

寫作不是人生,有時太順遂,不是好事。

運轉太快,很容易,就會變成一種模式,一種不必刻意思考就一揮而蹴的模式,亦即俗語所講的「滑啞」,對一個以寫作為畢生職志的人來說,絕對不是好事。

因此,我刻意以踉蹌的腳步,讓自己學懂另一種跑法。

如果寫作是一種讓腦裡的資源不斷虛耗下去的活動,不斷吸納新的材料和技法,把各種東西都扔進這個不斷攪拌的大鍋中,就很必要了。

最不屑是那些,用萬年油,渣多料少,一輩子不思進取地煮同一種東西來獻世的廚匠。

如果你能夠把那種東西,煮成一家之言,唯獨你最美味,又另當別論。

可惜,能做到這境界的專匠者稀,懶得動腦筋怕失敗怕嘗試怕讀者流失的,卻很多很多。

我嘛,寧願最後一個讀者都沒有,都不希望自己變成,連自己都討厭自己煮出來的食物那種廚匠。

即使這種人很受世人歡迎,我也不想。

我希望到最後回頭,檢視我一輩子燒過什麼菜,會很驕傲自豪地為自己以僅有的材料,變化出這麼豐富有趣的美食而覺得,自己已經了無遺憾。

 

 

所以,這小說,即使只有我一個讀者,也沒所謂了呀。

慢慢寫,不要急。

就一次不要給自己太大壓力,好好享受把一個小小的自足宇宙生成的樂趣吧。

反正寫得快,完結得快,沒書要趕的那幾天空檔,你又胡思亂想度日如年了無生趣的了。

慢慢來,不要急。嗯。

 

 

在曼谷買來的抱枕,那種軟毛材質,讓人把頭貼上去腦袋就會變成一團果凍,好想立即睡去。

我把這造型奇特的怪偶稱為「人條熊」,偶爾會戲稱為「人棍b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