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鄭梓靈合著《待續回憶3 直到愛情不再年輕》將於1021日出版!
終於來到最終回了。
小說在8月末寫好,記得完成的一刻,我和梓靈首先覺得的就是好疲累,當然是因為終於完成了三篇共長30萬字的小說,和主角們一起走過了十多年的人生。不過疲累過後我們就感到很滿足──我們把最初動筆前訂下的目標都做到了,我們想表達的都以我們認為最完滿的方式在這故事裡說出來了。
現在,就只等待這最後一部和大家見面了。
就如以往一樣,給大家先看看封面和封底吧:




簡介:

一個人的離去,對留下來的人的傷害到底可以有多深?
一起走過了年輕歲月,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重逢與分離,方博純和康梨花終於走在一起。然而相愛,是否就足夠相守一生?他們以為時間可以治療傷痕,卻忘了它也可以造成新的缺口……
阿純︰有時我真的不得不那麼想,究竟是你對我感情變了?還是這段感情已經沒有存在價值了呢?
梨花︰有時當我們相愛太久,我們會忘了原來是在相愛。
他們都想不到,曾經以為已經走在人生岔路上的人,那個以為從沒放在心上的人,今天會再一次遇上。
「究竟是不是真的要把我的心翻出來,給你看看我對你的愛比她多、比她深,我才可以把你帶離悲傷?我才有資格擁有我自己的幸福?」
「我現在無法愛上別人!我只愛你!如果你要替我操心,就操心這個好了!」
為了捍衛他們的愛情,為了堅守當初的承諾,她為他設下一個又一個關卡,他為她畫下那道最後的防線。只是誰也不知道,人,或者依然年輕,愛情,卻原來已在不知不覺間老去。
世事紛擾,當我終於懂得怎樣去愛一個人,在我身邊的卻已經不是你。
一生一世,不是空談,只是我們總是說得太早。


新書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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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出版社為這最終回製作了隨書付送的小禮物,下次再告訴大家。
最後,謝謝大家一直以來對《待續回憶》系列的支持!

酒為什麼好喝?因為難喝。
這是一套電影裡的台詞,語意矛盾容易令人留下印象。
那麼酒究竟是好喝還是難喝?

聽過有人說︰「酒根本不好喝,愛喝酒的人根本是在裝模作樣。」
雖然我不敢說這世上沒有這種人,但因為我是個愛喝酒的人,聽到這話時實在有點憤憤不平。覺得酒不好喝,其實我想有兩個原因︰
一、不知道喝酒的樂趣在哪裡。
二、體質並不適合喝酒。
就如抽瘀一樣,中一時我試著抽過一次,胃難受得要死,吐得亂七八糟,從此碰都沒碰過,我也就不明白抽瘀的樂趣在哪裡了,雖然如此,但我也不會說所有抽瘀的人是在裝模作樣。所以,覺得酒不好喝就不喝好了,不用為了否定他人而勉強自己去喝啊。莫名地被討厭,酒本身也很無辜的。

或許體質適合喝酒,以前(大概初中的時候)的我酒喝得很兇,原因不外乎是多愁善感的性格。還未懂得什麼是愁,便急著要借酒消愁。不論是什麼酒都往肚裡灌,也試過用啤酒來泡飯吃。
如果問那時的我,酒好喝嗎?我必定會說一點也不好喝,因為根本不在乎,那時只為了喝而喝(我稱那為酒的「消耗」),連酒的味道也不知道,當然談不上什麼樂趣可言。
不過偶爾我也懷念那些「消耗」酒的日子,至少令今天的我有不錯的酒量,有了酒量才可以試不同的酒,才懂得喝酒的樂趣,才懂得酒,其實是好喝的。

不過話雖如此,有時我也會在心裡嘀咕︰如果小時候不是喝得那麼多,我的腦袋說不定就不會像現在這麼遲鈍了,嘿!



這是一次在10元店找到的給小孩喝的啤酒,外型很可愛所以買了,甜甜的頗好喝,不勝酒力的可以試試啊!



在《月季忘記了》中出現過的啤酒,現在都不喝了,只留下酒瓶作紀念。

「在德國,貓狗等動物和人的地位同等,德國的寵物店並不售賣貓狗,只賣動物用品,因為對德國人來說,貓狗在店面被販賣的情況,就如同販賣小孩一樣無法令人接受。」

這是今天我在書中讀到的,書名是《我跟流浪貓學到的16堂課》。

換句話說,動物是有牠們不應被剝奪的尊嚴和自由。

看完這書,我深深被作者對流浪貓的感情感動,這書沒有漂亮的照片,只有作者用準確、簡潔、動人而不煽情的文字,敘述大學校園裡她和幾隻流浪貓由邂逅到離別的日子。

這書吸引我的,是作者對流浪貓(以至所有動物)的歉卑態度,她了解人和貓都不過是對方生命裡的過客,誰都不欠誰,和貓相處的日子裡,她一直用自省的角度出發去思考人和動物之間的關係,人應該學懂尊重動物和跟牠們並存,在坊間裡真的比較少看到。

而且她對貓看得很透徹,很喜歡貓的我讀時也不禁在心裡不住點頭︰說得真好啊!我尤其喜歡她寫「大佬」(雄貓)的一段文字︰

「他的腳走到哪兒,他的世界就延伸到哪兒,沒有朋友也沒有家人,沒有寂寞也沒有恐懼,沒有值得留戀的人也不把自己看得太重要。」

我想,如果能夠明白這一段,相信每一個人也懂得怎去和貓相處。

後來,有母貓懷孕了,小貓都是可愛的,但作者為了貓們的安全和健康著想,也為了不想貓的數目增多,引來校裡的人投訴,便決定替牠們進行絕育,讓牠們數目自行減少;已出生的小貓沒辦法,因為校園環境不安全(有很多工地和流浪狗闖入咬死貓兒),只得替牠們找領養家庭。她做這一切,都是為了貓們著想,然而有快樂的日子,同時也會挫折的時候。

聽到人們把貓兒絕育,好些人會問︰「替牠們絕育不是太殘忍嗎?」「你是誰?為什麼有權這樣做?」「為什麼要把小貓捉去給人領養,不讓牠們留在母貓身邊?那樣不是剝奪了牠們的自由嗎?」

作者開始懷疑自己所做的對不對,看到小貓和母貓分開哭得淚流滿面,害怕有一天會後悔。

最後身旁的一個義工給了她有一個答案︰「做不做,你都會後悔。」

作者有點豁然開朗︰做了,固然有可能會因做錯了決定而內疚;但什麼也不幹,讓牠們在街上生活,一直繁殖下去,最後牠們被車撞死,被漁護署捉了殺死,被狗咬死的時候,她也會後悔當初為什麼什麼也不做吧。

她提出了願望︰「如果有一天,這個城市沒有虐待動物狂;如果有一天,這個城市的漁護署捉到流浪動物後會絕育放回;如果有一天,城市人不再到寵物屋買動物,並慎重考慮領養而不會始亂終棄;如果有一天,如果有一天,這個城市的空間設計會放得下閒暇和愛心‥‥‥我不敢說我不會再哭,不過起碼少一個哭泣的理由吧。」

對於一群一直為動物爭取權益和尊嚴的人士,或者有些人會覺得不設實際。但正如作者序言中所說︰

「我深深相信,人與動物其實坐在同一條船上;他們的遭遇,就是人類社會的倒影。一個動物處境差劣的地方,其人權狀況、人的生活質素也不會好到那裡去。香港,就是典型的例子。在流浪動物被無辜處死的同時,香港人過的,是『必須成功』的生活;住必豪宅,讀必名校,舊的必須剷除,弱的必須變強。我們不接受自己的失敗,自然沒有包容異類的勇氣與胸襟。人,並非存心與動物過不去,而是對自己沒有足夠的反省。」

這一段完全說出了問題所在,也道出了藏在我心裡的話。

我希望能夠有多些人看到這書,它不但告訴大家一些對流浪貓普遍的誤解,也會擴闊你的胸襟和視野。動物都是獨立的個體,牠們不用聽你話的。不要以人類為中心看待世上每一樣事情。

我也希望有一天,香港也跟德國一樣,動物和人的地位同等,使牠們免於痛苦、傷害和恐懼。

 

 

  

我跟流浪貓學到的16堂課》——張婉雯  著

我想書名是為了吸引人購買而起的(港人都喜歡選有人「教」他怎麼做的書買,那樣才覺得划算),事實上正如書封面所說︰

我沒有甚麼可以教你,生命這回事,只有自己方能領悟。

張婉雯部落格︰
http://blog.yam.com/cym

 

 

 

到倫敦,好多人都說要去看音樂劇。
在這城市裡,每晚有幾十套不同的音樂劇上演。Les Misérables、CHICAGO、The Lion King、The Lord of the Ring......我想,反正夜晚都沒有特別的節目(白天都走累了吧),安排一晚去看音樂劇也不錯,便上網看看資料。雖然有那麼多選擇,但我的決擇不過都是在〈Les Misérables〉和〈Phantom of the Opera〉之間,最後還是選了〈Phantom〉,因為早聽說舞台的機關非常值得一看,而且不知為何,雖然之前沒看過小說,只知道故事的梗概,但那悲慘的感覺總是莫名地吸引著我......

音樂劇的票雖然可以在網上購買,但我聽到過倫敦的朋友建議,她說我們既然不是非看不可,不如到那邊的特價票站去吧,既可以碰運氣會不會買到又便宜又好的座位(不過後來知道像Phantom這種最受歡迎劇目之一的音樂劇的票不會便宜到哪裡......);也可以算是個比較特別的經驗。我也那麼覺得,到了那邊才算吧,有票就看,沒票就算了。:)

雖然如此,出發前我還是把一直放在家裡好久都沒看的原著小說看完。音樂劇進行中可沒有字幕跳出來啊,到時聽不明白至少我也知道故事說什麼吧。:)

旅程的第四天,我們一早來到特價票站看看。



一個人也沒有,當然沒有半價票,走到櫃台,問售票員有沒有座位圖看,我以為可以像買電影票那樣看著座位圖買票,怎知她說沒有,想真點既然是特價票那樣也合理的。既然沒法選座位,便只好以價錢來決定吧。我問她哪個是最好的座位,她說了兩個座位號碼,也大概說了位置,其實我也不知道好不好。最後票價是49.5鎊一張,比原價每位只便宜了6鎊。算了,既然來了,就看好一點吧。(進場後發現原來座位也真的不錯啊!)

音樂劇晚上7:30才開始,我們先找上演場地Her Majesty's Theatre:



那時才早上十點多,看到有些人在劇院門外排隊買票,不過我已經買了啦。
到了晚上,我們再次回到這裡,走進去,大堂好小但很有氣氛。



通往二樓的樓梯旁豎著演出者的名牌。



這是樓梯轉角的燈,很有感覺忍不住拍了。



我們的座位在一樓,雖然靠旁邊一點,但因為是第二行,視野很好。這是開幕前台上的像子,我不會說布蓋著的是什麼,因為是要保密的,不然未看過這劇的人知道了就沒趣了。



往上看去的二樓。這裡看不到,原來還有最高的第三層呢。對了,坐在我們旁邊的也是一對來自香港的男女,真巧合。



劇院頗漂亮的。
因為音樂劇開始之後都是嚴禁拍照的,所以照片就放到這裡了啊。
差不多三小時的音樂劇看完,真好看,男女主角都好厲害,尤其是飾演Christine的Gina Beck,她的歌聲音域好廣,看著她唱歌的時候張著嘴,但有個錯覺是她的聲音都不是從口裡出來的,而是在胸前的地方向四方八面射去,撞到牆壁然後反彈回來,這麼說可能有點奇怪,但這切切實實是當時我感覺到的,後來我想,那可說是「震撼我的靈魂的歌聲」。整套劇我最喜歡的一首歌是由她所唱的〈Think of Me〉,在youtube上找了同一幕和大家分享一下:



看著劇的同時,我回想小說裡的情節,雖然音樂劇無可避免地修改了好些小說情節,但都是非常合理和出色的修改。原著小說懸疑味道較重,音樂劇卻把重點放在三角愛情關係上:自小就被燒得奇醜無比、連母親也不要他的Erik;擁有撼動人心的歌聲的Christine和跟她青梅竹馬、年輕英俊的子爵Raoul。

Erik因為貌醜沒有人愛,建築師的他把巴黎歌劇院設計成自己的堡壘,讓自己在地底下終老一生,誰闖進來就殺誰,成為巴黎歌劇院裡所有人都怕的Phantom of the Opera劇院之鬼。直到一天他遇上Christine後深深愛上她,他知道不可能讓她看到自己醜陋的樣子,他用他完美的歌聲迷惑她。但Christine心裡愛的只有Raoul。最後Erik只好捉了Raoul,威脅Christine嫁給她。最後,Christine答應嫁給Erik,往他的臉上吻了一下。就是這一吻,搖撼了Erik,就是她的一句「可憐的艾力克」,讓他第一次真正感到Christine對自己的愛,甚至是一生人第一次感到被愛,雖然只是一瞬,但他就此生無憾。他放了Christine和她的情人離開他的地窖,獨自留在巴黎歌劇院的地底,直到老死。

看到Erik在台上哭起來,我的心都碎了般。坐在後面的女士更哭了出來。多可悲的一個人物,看小說時並不覺得Erik很可憐,反而覺得他好殘忍好變態。但音樂劇卻把他的可悲和偉大表露無遺,母親送給他的第一份禮物是一個用來遮掩他如骷髏頭般的臉孔的面具,單是這樣就已經可憐得想大叫。他一生沒人愛,當他打算一個人不問世事時,命運令他遇上一個深愛的人,他可以怎樣?女孩不可能愛他,他只好用恐懼去留住她,如果可以選擇他會那樣做嗎?沒有人會明白他受的苦,沒有人會從他的出發點看到他付出了多少勇氣,沒有人會明白面具後他那顆脆弱而敏感的心,即使連Christine也不明白,他是完完全全地遺世孤獨的。

我想,就是這一種悲慘一直吸引著我。令我看完劇後一時間未能釋懷。



看完十點多了,這是少數倫敦夜晚的照片,非常美麗的Regent Street 。

噢,最後有一段小插曲。之前說過我們入住的酒店和海頓公園只有一條馬路之隔,那一晚回酒店,看到對面海頓公圓漆黑一片,而且已經關上了閘,那景象和之前白天下看到的完完全全的不同──晚上的海頓公圓非常陰森恐怖!我們不禁發揮想像力:如果有人下午時在公園裡睡著了一直沒有醒,到他醒來時發現四周黑得伸手不見五指,又不知自己身在何處(這公園有100個足球場大啊),想走也不知往哪方向走,就那樣一個人在公園裡,怪事這時候開始發生,想想也不寒而慄......
嗯,說不定會是個不錯的驚慄故事.......

乘一個小時火車,我由倫敦來到牛津。



步出火車站,走過這條小河便來到牛津市了。:)



牛津城堡在城市外圍,來到時是早上,很寧靜,古風的建築和倫敦很不同,未走進市中心已很喜歡這裡。:)



市裡的街道,頗繁忙的,有不同類型的店舖,和想像中的學府城市有點不同呢。遠處看到的塔尖,它的所在也是來這裡的目的之一呢,猜到是什麼地方嗎?



不知是否畢業季節,街上看到不少穿著畢業袍的學生,坐在酒吧外的位子上聊天,但我看到不少都只是喝可樂。這酒吧叫King's Arms,記得九龍塘也有一間同名的酒吧,不知還在不在呢?:roll:
 



這裡就是剛才看到塔尖的那幢建築物內部,會不會有點眼熟?



這條走廊又是否有點熟悉?



看到這幅相,應該知道是哪裡了吧?沒錯,就是電影Harry Potter裡的魔法學校大廳。上面的都是電影拍攝過的場地,Harry Potter的電影和小說我都有看,知道這裡有這個景點,就順道來這裡看看啊。:)



一如好多來過的遊人所說,這裡比電影裡看起來小得多了,電影裡應該是做了電腦效果吧。:)

離開Christ Church(就是這座教堂的名字),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件很尷尬的事......
在街上走著走著,突然聽到奇怪得聲音原來剛買的鞋子前端的鞋底竟然和鞋身分離了,鞋根的部分卻又連著沒分開,走起路來就像有隻鴨嘴不斷張合......除非用非常奇怪的步姿走,不然就無法繼續走下去了,站在路上的我尷尬非常。剛好教堂外是很僻靜的街道,一間店舖也沒有,想立即買替換的鞋也不行。最後只好硬著頭皮把鞋子脫掉,只穿襪子在冰涼的磚路上走。我拿著破掉的鞋子,強裝自然地走著,或許是在外地吧,又或許我走得太神色自若了,路人都像沒留意到我沒穿鞋子,即使看到也好像不當一回事。幸好走過兩條街就看到鞋店(真幸運!),走進去(當然是先穿回鞋子......)也不挑剔,選了一對看來不錯的就買了,正想開口跟中年女人的店員說鞋子我要穿著走,還未說完她就明白了,原來她早看到我的鞋子破了,又令我尷尬起來。她給我把舊鞋子袋好,離開鞋店,終於舒了口氣。
這種只會出現在惡夢裡的經歷,真的不想再試多次。:(

這裡是我們吃午飯的地方,話說座位都設在路旁,等餐點時,我看到服務生捧著盛滿飲料的盤子走到鄰桌,那裡坐了四個像是遊客的西班牙女人,就在這時我親眼看到一件慘劇發生,服務生一彎下腰,盤子上那杯熱騰騰的咖啡一整個倒到他身旁穿著白色汗衫的女人身上!是一滴也不漏在倒下去!四個女人都尖叫起來,胖胖的年輕男服務生(好可能是學生)的臉立即火般紅,我聽到他說:"I am so sorry..... this's terrible....oh no...." 我在心裡也不禁叫一聲oh no,看著他不知如何是好真替他可憐,幸好西班牙女人沒有生氣,只是起身和友人走了開去(後來知道是去了買替換衣服)。
在外地,每次遇到各種情況,總是會不禁想,如果發生在香港又會怎樣呢?這好像成了習慣似的。

這是我們的午餐,也是那個胖胖的男服務生送來的,那時他的手好像還在顫抖。 :)

離開牛津,我們試試乘巴士,發覺和香港的幾乎一模一樣!不過價錢原來比火車還要貴。:D



回到倫敦去,下次跟大家說說這次我看到的劇院之鬼!